爱奇艺更改会员投屏收费标准,还有谁在悄悄拒投“大屏”?******
近日,大批网友在网络社交端表示,爱奇艺APP对投屏价格进行了限制。过去爱奇艺黄金VIP会员支持4K清晰度视频投屏,但现在仅能选择480P清晰度。
对此,爱奇艺客服表示,黄金会员可以在电脑、平板和手机端使用,同时可以使用480P清晰度进行投屏。
记者体验发现,此前爱奇艺黄金会员投屏时,最高可选至4K高清,但目前黄金会员权限已被限制在480P清晰度。对于该规则的变化,爱奇艺方面暂未发表回应。
据记者目前体验发现,除了爱奇艺对投屏视频分辨率更改了收费标准,其他视频平台方面,芒果视频会员与腾讯视频会员仍旧可以原分辨率投屏,优酷从2022年下半年开始提示需额外付费12元才能投屏,B站大会员可以正常投屏。
据行业分析师对记者表示,爱奇艺更改黄金会员投屏标准的背后根本原因,仍旧是营收层面的压力。2022年12月16日,爱奇艺会员涨价政策落地后,网络上针对此次涨价舆情反弹剧烈,直冲微博热搜榜二位置,网友观点主要质疑爱奇艺为何再次涨价、为何对多机登录进行更严格审核。
对于当时涨价的原因,爱奇艺方面对第一财经记者回应称,未来会继续加大优秀作品的投资,让优秀内容创作者有所回报,让产业生态更健康。为会员朋友们提供更多像《人世间》《苍兰诀》《罚罪》《卿卿日常》《风吹半夏》这样的好作品。
易观分析文化消费行业资深顾问廖旭华对记者表示,涨价动作背后的根本原因仍旧是利润问题,虽说涨价必然会影响公司整体收入,但上次涨价动作已提供了充足的数据与经验,爱奇艺内部对于涨价影响已了解,所以此次基于利润的目的再次进行涨价动作。
自2020年11月至今,爱奇艺连续两年涨价,连续包月价格从每月15元一路上扬至25元,在财报电话会上,爱奇艺创始人兼CEO龚宇表示,爱奇艺从三季度起升级策略,驶入“冷静增长”新航道,即不再以现金流大量消耗为代价,而是将资源更多投入到公司的主营业务和有更高确定性的高ROI项目中。龚宇表示,基本上可以确定“2022年全年Non-GAAP运营层面盈亏平衡”的目标能够达成。
会员涨价已成为目前国内视频网站普遍选项,2022年4月20日,腾讯对腾讯视频VIP和超级影视VIP会员价格进行调整,涨价幅度在5元至20元之间。涨价幅度最大的是腾讯视频VIP连续包年,从过去的218元涨至238元。腾讯视频VIP连续包月、腾讯视频VIP年卡、超级影视VIP连续包月则分别涨价5元。此次爱奇艺涨价,平台会员价目前已与腾讯视频会员价基本持平。
但涨价的后遗症也在财报数据中有所体现。腾讯控股2022年三季度财报显示,截至三季度末,腾讯视频付费会员总数为1.20亿,同比减少900万,环比减少200万。对于付费会员数下降,腾讯方面回应是由于内容排播延后所致,同时虽然用户下滑,但“得益于会员价格调整的积极举措,ARPU(每用户平均收入)有所提升”。
爱奇艺三季度财报显示,该季度公司会员服务收入42亿元,相比去年三季度同比下滑2%,环比上季度下滑1.7%。虽然会员数实现了环比增长270万,季度日均订阅会员数达1.002亿,但相比去年同期1.038亿仍有所下降。
另外,月度平均单会员收入(ARM)为13.90元,同比增长2%,相比之前的14.69元、14.53元有所下滑。针对三季度会员收入同比下降的问题,龚宇表示,主要基于几点原因:第一是5、6、7月份受到疫情影响,消费者意愿下降;第二是6、7月份部分计划中的内容未上线;第三,有些过度缩减市场费用,导致第三季度前期业绩不好。
此次爱奇艺调整会员投屏,对会员数量、付费业务营收等方面的营收,需带下个季度财报时会有所体验。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董敏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,虽然近年来爱奇艺、优酷、腾讯的内容成本居高不下,经营利润不好。但是,打破之前的会员规则,且采用切甘蔗的方式逐次打破,对于消费者来说肯定难以接受。
治理APP广告“乱跳转” 就该有“硬标准”******
□吴睿鸫
“手机APP开屏广告,‘摇一摇’就‘乱跳转’”“走着路打开软件,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”……如今,APP“摇一摇”功能日益普及,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,但部分应用出现“乱跳转”现象,给用户带来了困扰。近期,在工信部指导下,中国信通院、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,以规范“乱跳转”问题,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。(2月1日《人民日报》)
久被诟病的“弹窗广告”,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轮整治后,已有所收敛,可“摇一摇”式开屏广告又冒了出来。稍有摇晃,手机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、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,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困扰与烦恼。
对于APP广告“乱跳转”现象,江苏省消保委曾发起过关于《APP开屏广告“摇一摇”,你怎么看?》的投票,结果显示91%的消费者表示曾遇到过“摇一摇”等类似形式开屏广告,92%的消费者表示了厌恶。这意味着,这类APP广告“乱跳转”已影响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明确规定,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;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,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,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。《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》中也规定,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。而“摇一摇”就“乱跳转”式开屏广告,在某种程度上变相强制手机使用者接受广告推送、下载APP,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,是在公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更为重要的是,这些App通过“摇一摇”实现进入广告,调取了手机的传感数据,而这些数据的获取,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与授权,这不仅有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而且也给消费者个人数据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隐患。
令人欣慰的是,工信部开始联合多部门,对APP广告“乱跳转”进行有效整治,出台了三项“货真价实”的“硬标准”:一,强化明示告知义务。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。二,细化参数设置参值。将“摇一摇”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,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,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,来确保APP在走路、乘车、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,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。三,保障用户选择权。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,不得强迫下载、安装、打开APP,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、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。
可以预见,通过工信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中国信通院等部门协同配合,持续发力,久久为功,把制度标准真正落实到位,将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给消费者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氛围。